2025年5月23日,“隆安东吴刑事论坛”第三期讲座在裸聊app-十大裸聊APP B201大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认定供述辩解的司法规则”,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伟教授主讲。裸聊app-十大裸聊APP 党委书记、教授方新军担任主持人,裸聊app-十大裸聊APP 教授李晓明和裸聊app-十大裸聊APP 副院长、副教授庄绪龙担任与谈人。
下午三点,法裸聊appB201大会议室内座无虚席。法裸聊app党委书记方新军对姜伟教授莅临苏大讲学表示热烈欢迎。方新军书记介绍,姜伟教授早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专业,并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担任博士生导师,后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厅厅长,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在现场听众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正式开始。
姜伟教授首先讲述“供述与辩解”并非单纯的刑诉法概念,而是在刑事一体化视角下贯通刑法与刑诉法的一组概念,其内容涵盖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问题,具有权利属性、证据属性、功利属性、矛盾属性这四大属性。随后姜伟教授从冤假错案的教训切入,围绕六个方面展开,结合理论和实践,详细阐述了其对“认定供述辩解的司法规则”的思考。
一、供述辩解的法律要求。姜伟教授首先介绍了与供述辩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并归纳了供述与辩解的五大原则:第一,充分性原则。要保证陈述权的优先性、连贯性、持续性、完整性;第二,自愿性原则。不得强迫自证有罪,也不得强迫自证无罪,客观上不能强制,主观上知情同意;第三,合法性原则。要求主体适格、程序法定、手段合法、形式规范,不得违背意愿或违反程序;第四,全面性原则。要求证据具有完整性、审查具有全面性;第五,客观性原则。要求直接证据不能不信,易变证据不能轻信,审查立场要客观,内容记录要真实,同时做好矛盾排查、证据补强和细节验证。
二、认定供述的司法规则。姜伟教授阐释了供述、交代、坦白三个概念的区别,随后提出应当鼓励如实供述、全面供述、尽早供述,并进一步讲述了自愿供述与如实供述的认定规则。姜伟教授随后指出对于供述的审查判断应从空间、人物、行为、心理这四个维度进行展开,并讲述了对于翻供和供述反复的认定规则。
三、认定辩解的司法规则。姜伟教授从五个角度展开:第一,提倡辩解。我们应保障辩护权,尊重陈述权,鼓励被告人全面辩解、全程辩解、及时辩解、有效辩解;第二,重视辩解。对于被告人辩解要进行全面审查。重视积极抗辩的客观性和消极抗辩的合理性,做到耐心听取、客观记录、调查核实、关注细节;第三,验证辩解。被告人辩解理由应当符合逻辑与常识、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契合法律精神;第四,回应辩解。法庭应围绕辩解充分辩论,法官要针对辩解明确态度,辩解行为性质要予以明确,文书中应阐明是否认可辩解的理由;第四,幽灵抗辩的对策。对于无法查明抗辩事由的抗辩,有证据证明其行为异常,或依经验法则认为其内容违反常识即可。
四、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姜伟教授指出,法律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以暴力威胁等方式获取的言词证据和严重违法法定程序的物证书证,都不得作为起诉或判决依据。排除供述情形包括身体威胁或精神威胁下的供述,但不包括引诱欺骗等非法取证获得的供述。姜伟教授随后介绍了排非的规则与程序,以及逼供后重复供述的认定规则。最后姜伟教授介绍了英美法系中的“毒树之果”的概念内涵及例外情况。
五、坦白从宽的适用规则。姜伟教授讲述了供述的法律后果及程序后果,并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规则。姜伟教授列举了实务中不同供述情形对应的不同减刑幅度供大家学习,并明确了供述特别从宽的适用情形。姜伟教授特别讨论了在贿赂犯罪中受贿人与行贿人供述从宽的适用规则。
六、完善供述与辩解制度。姜伟教授对供述辩解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第一,要强化审查规则。包括推行全周期证据开示制度、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举措;第二,要完善数字技术保障。实现录音录像全覆盖、打造供述一致性智能分析系统、建立技术专家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同等技术条件对抗验证。
在与谈环节,李晓明教授、庄绪龙副教授分别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并向姜伟教授提问。
首先,李晓明教授对姜伟教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其表示姜伟教授的讲座语言生动、风趣幽默,并概括出姜伟教授讲座体现出的五个特性,即熟练性、政策性、细致性、全面性、开创性。随后李晓明教授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对于证人出庭作伪证的处置问题,立法层面有何回应?第二,许霆案定性为盗窃罪是否妥当,以及于欢案同时认定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罪是否妥当?
庄绪龙副教授对姜伟教授莅临裸聊app 开展讲座表示感谢,并随后分享了自己的感悟与思考。庄绪龙副教授回望自己在法院工作的经历,结合“浙江张氏叔侄案”和“聂树斌案”两个案件,指出了实践中定罪的难点往往在于事实认定环节,而事实认定一定要重视细节,尤其要重视辨别供述与辩解的真伪,其认为姜伟教授的讲座内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随后庄绪龙副教授提问:对于刑讯逼供获得的直接言词证据可以直接进行排除,那对于根据“通过刑讯逼供而获得的线索”所取得的客观实体物证,该如何处置?
姜伟教授对与谈老师的发言进行了细致耐心的回应。姜伟教授指出,受我国国人性格特色影响,我国的庭审实务中呈现出证人作证出庭率低、作证意愿低的特点,目前在立法层面仍体现出鼓励提倡证人作证的倾向,此外根据权利义务一致性原则,我国应当完善对证人保护的相应举措,并警惕伪证罪成为新的口袋罪名;对于许霆案,姜伟教授认为ATM提款机在银行控制范围内,许霆将ATM提款机内的钞票占为己有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属于盗窃金融机构:对于于欢案,姜伟教授认为于欢的行为是“具有防卫性质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对于庄绪龙副教授的问题,姜伟教授指出其本质是“毒树之果”问题,在我国,公安机关为了查明真相保护人民,往往会采纳该类实体证据以推进案件侦破,而在美国,“毒树之果”亦存在四种例外情形,即“独立来源”“必然发现”“稀释原则”“善意例外”。姜伟教授最后总结道,问题所述实体证据是否能被采纳,应取决于该实体证据的获取是否严重侵害人权。
最后,主持人方新军书记对姜伟教授的莅临讲学再次表达了感谢。方书记认为,姜伟教授的讲座内容带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实践底色,开拓了同学们的研究视野,其独到见解对同学们的学术研究形成了很好的启发。至此,本场讲座圆满结束。
“隆安东吴刑事论坛”,系在北京市隆安(苏州)律师事务所的鼎力支持下专门设立,专注于刑法领域前沿问题的研究与交流。本论坛将持续邀请全国著名刑事法学者莅临裸聊app-十大裸聊APP 讲学,以期打造成刑法领域的品牌讲坛,促进刑法学科的繁荣发展。